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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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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四项措施”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管理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7-2-20

今年来,通渭县坚持把驻村帮扶工作队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通过“四项措施”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管理,不断提升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能力。

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抽查主体和抽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县委组织部将每月至少抽查2次、每次抽查不少于100人,坚持随抽查随通报,列出问题清单,限时限号整改。

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即乡镇党委每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驻村天数汇总1次,乡镇党委每月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勤签到情况通报1次,乡镇党建办主任每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抽验1次,乡镇党委书记每月对驻村帮扶队长工作日志调阅1次。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每月要向乡镇党委报送工作小结,每季度向派出单位进行述职,每半年向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强化问责问效。对作风不实、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连续两次抽查或检查不在岗,问题整改不及时,不服从乡镇党委领导等情形的要及时召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政策规定及工作纪律,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上级督查调研时不在岗或擅自离岗、脱岗、溜岗等情形,将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强化责任追究。从严靠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建办具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党委书记和党建办主任进行问责;对不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导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造成工作失误的乡镇扶贫站,视情况对扶贫站长进行问责;对履行协助管理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不严格落实“选派干部与原单位脱钩”规定的派出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来源:定西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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