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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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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三化考核”促使公务员始终“在状态”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23-8-18

通渭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通渭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分类差异化、一线常态化、结果导向化”考核,促使公务员事事、时时、始终“在状态”。

“分类差异化”考核“求准实”。坚持考人、考事、考绩并重,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有机结合,在坚持“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围绕行业部门主责主业和中心任务,量身设置“个性指标”,实现“差异分类化”考核,确保考而有理、考而有据,促使公务员事事“在状态”。比如,公安系统针对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民警察分别设置案件侦破效率、突发事件处置、日常巡防实效和专业技术能力、值班值守考勤等5个“个性指标”;法院系统针对法官设置案件调查效率和案件审判质量2个“个性指标”;政务服务中心针对窗口工作人员设置服务群众能力和群众满意度2个“个性指标”;各乡镇均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访案件处理、矛盾纠纷处置、重点任务推进等“个性指标”。

“一线常态化”考核“区优劣”。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向中心聚焦、朝大局聚力的考核原则,建立“常态监测、一线核真、征求意见”的考核方式,促使公务员时时“在状态”。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和考勤管理等方式,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日常,做到随时随地掌握公务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进展和工作实绩;坚持考在一线、核在一线的原则,通过查资料、看成果、询问题、听评价和全覆盖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方式,精准掌握公务员的优点和不足,为客观公正评价、精准科学定性公务员奠定扎实基础,切实核准实绩、考实能力、区分优劣。近两年来,全县有210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评价好的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有8名因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不合格的公务员被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定等次。

“结果导向化”考核“明赏罚”。持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力度,确保考核结果用在点子上、用在关键处,让考核发挥出“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促使公务员始终“在状态”。建立考核结果与教育培训、奖优罚劣、选拔使用相结合的机制,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公务员,及时给予嘉奖记功,并在选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下及不定等次的公务员,全部纳入教育培训范围进行全面提升,扣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考核绩效奖金,坚决不予以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2021年以来,全县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公务员,嘉奖184人次、记三等功26人次、提拔重用32人次、晋升职级63人次;对8名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下及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督促参加培训提升并扣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考核绩效奖金。(县委组织部 司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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